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相关资料图)
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年 12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于 2022年 8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4. 以下 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实际数据以 2022年审计数据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 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 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上限发生数为 17.13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 20亿元,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公司向国能财务贷款余额为 28.66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 30亿元;累计发生关联贷款利息额为 2319万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 2500万元。
(二)公司 2023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3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 35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发生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 1.5亿元。
(三)公司于 2023年 2月 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票同意、0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参与会议的 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 10月 4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注册资本:125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号楼 2层 7单元 201、202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号楼 2层 7单元 201、202 主要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等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2.57%,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86%,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71%。
2. 财务状况
截至 2022年末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2218.61亿元,净资产 251.53亿元,营业总收入 40.36亿元,净利润 20.1亿元。
3.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国能财务均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4.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财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能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存款利率按照国能财务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该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使用公司与国能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下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需单独进行授信评审,担保方式及贷款利率视评审情况确定。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 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调整,并考虑到公司“十四五”期间基建项目增加、融资需求较大,公司与国能财务签订的原《金融服务协议》及《金融服务补充协议》中涉及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已无法满足后续正常经营所需。2022年 12月,公司与国能财务重新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年 12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新协议约定,在新协议有效期内(三年),国能财务向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 100亿元,国能财务吸收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3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1月 29日、12月 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9、111)。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在适当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在国能财务存、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国能财务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能财务前身为神华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2,62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 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所属单位 | 关联方 | 标的金额(万元) | 内容 | 日期 |
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 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 | 100 | 提供劳务 | 2023年 2月 |
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 国能南京电力试验研究有限公司 | 30 | 接受劳务 | 2023年 2月 |
关于公司 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 2023年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计数,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的 2023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国能财务营业执照;
4. 国能财务金融许可证;
5.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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