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河南农民工买了件绿马甲,被判13年,差15天刑满被无罪释放

2023-05-20 15:17:04       来源:东方资讯

简直是六月飞雪窦娥冤!就因为一件绿马甲,好端端的人居然锒铛入狱十几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件绿马甲还是他掏了钱光明正大买下来的!这要到何处申冤,这要怎么伸冤啊!

还好有人一直没放弃,奔走十几年只为了让真相大白,还他一个清白!

一、新衣服居然带来十几年牢狱之灾

胥敬祥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人生居然被一件绿马甲给毁了!

胥敬祥出生在一个相对贫困的农民家庭,从小父母的辛苦他看在眼里,并且也决心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他只能早早辍学来补贴家里人。

在经过几年辛苦务农之后,他看着别的同伴纷纷去城里打工赚钱,好像还能赚到不少钱,因此胥敬祥狠狠心动,也跟随着其他人一起进城了。

而这里的生活也并不好过,多年之后胥敬祥回忆说:“虽然大城市打工机会多,但是还是苦啊。”

当农民工干的还是卖力气的活,钱也不算是很多,而且平时也没什么空回家,而且回去的一张车票都格外昂贵,胥敬祥要不是春节基本也没怎么回过家,他舍不得车票钱啊。

但是每年回家的时候对他来说都是最快乐的时候,直到91年为止。

那年的胥敬祥跟之前一样,也是很久才回了家一趟,怀揣着攒了一年的钱,他高兴地和自家兄弟胥祖国在集上晃悠,想买点东西喜庆的过个年。

没过多久他就看上了一件绿马甲,是用毛线织的,款式新颖,胥敬祥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件马甲,也立刻穿上了,就这样高兴地回村了。

可是他哪里能知道呢,正是自己喜欢的这件马甲,将会为他带来十几年的牢狱之灾。

穿着喜欢的新衣服,胥敬祥咋都舍不得脱,简直是走哪穿哪,正巧这些天他们以前的伙伴重聚,胥敬祥就穿着这衣服参加聚会去了。

正好这群人里有个叫卫国良的,自从看见胥敬祥的时候就一直瞅着他,被胥敬祥问的时候他还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没事,看你这新衣服怪好看的,刚买的?”

看到他这么有眼光,胥敬祥立刻高兴地跟他攀谈起来。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卫国良刚刚是在试探他,此时他心里已经认定他是个贼了!

因为他一眼就认出来胥敬祥身上那件看着像是自家妹妹织的毛衣,而在肩膀上还有个不容易被注意到的线头。

联想到自从胥敬祥回来之后这村子里就闹起了失窃,自己妹妹前一段也被盗窃了,于是他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

于是那天回去之后他就立马报了警,说自己找到了最近几起入室盗窃的罪魁祸首,巧的是警方也正在因此发愁,因此不由分说就逮捕了胥敬祥。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胥敬祥当然不愿意承认这莫须有的罪名,一开始的时候他极力为自己争辩,但是那时候的警方似乎对真相并不在意,一心只想让他认罪,甚至还采取了一些极端手法。

后来的胥敬祥脸上带着伤,他看起来就像绝望了一样承认是自己盗窃,还按照警方的提示指认了其他几人,但是实际上他们几个人根本不认识!

最终经过法院判决,胥敬祥因为入室盗窃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二、狱外有人为了他的清白奔走十年

照理说,真凶伏法,案件结案,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当时参与的一个警察李传贵却从蛛丝马迹中发现了这起案件的不对劲。

首先笔录上的字根本不是胥敬祥本人签的,而且案件信息里面很多地方都是互相矛盾的,根本说不通。

而且如果真是他盗窃的话,那么他家里应该会有赃物,或者最近资金流向会有一定的问题,但经过李传贵的考察发现,根本没有这些东西。

也正是李传贵后续的走访调查发现了胥敬祥跟他指认的那些人根本不认识,因此进一步证明了这些案件存在了许多谜团,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李传贵专门去见了胥敬祥本人。

一开始的胥敬祥还以为他和别人一样,只能不断地说着自己犯罪的事实。

抗诉一般来说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对于还没发生的判决结果做出修改,对已经发生的结果做出更正。

作为司法机关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应该做到公正严明,因为很可能一个决定就会使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发生偏差,就像蝴蝶效应一样,产生许多让人始料未及的后果。

#律师来帮忙#

但是在听到李传贵的调查结果后,胥敬祥一下子哭了出来:“警察同志你一定要帮帮我啊,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我真的没有偷过东西,我那马甲也是我正当的钱买来的。”

看到此情此景之后,李传贵更加坚定他是被冤枉的,并且决心要帮他翻案。

就在他调查进行时,不止一次受到了威胁信和莫名其妙的起诉,这些外界的阻力更让他坚持自己的想法:胥敬祥就是被冤枉的。

但是仅凭借他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还需要别的助力。

正好此时对他提起的公诉连着几次都被判无罪,审判的检察官蒋汉生发生这几次公诉都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于是便判决李传贵无罪。

而蒋汉生此人一直以公正严明著称,在他手上基本上就没有过冤假错案。

因为从小的一些经历,导致他极具正义感,励志要平反所有的冤假错案,而且因为这个,他在群众中的口碑也非常好。

显然,蒋汉生就是最合适的搭档,李传贵将自己整理的资料寄给了蒋汉生,并且表明了情况,希望蒋汉生能跟他一起有所行动。

在看完所有资料之后,蒋汉生确认了胥敬祥这个案件存在太多疑点,根本不能就凭借这些认为他就是真凶,因此他们展开了漫长了证明胥敬祥无罪的道路。

因为要反复确认案发时间胥敬祥的所在,蒋汉生和李传贵经常到处奔波,甚至在大雪封山的天气里还在奔波,其中艰苦无法言说,能够证明他们的努力的就是越积越高的胥敬祥的无罪证明。

而且在知道了胥敬祥那件毛衣是跟胥祖国一起买的之后,蒋汉生还专门找过胥调查情况,得知当时胥敬祥确实是自己买的。

终于在收集了所有证据之后,蒋汉生提出了无罪抗诉,在历经三年之后,法院终于重新审理此案,并且对本案做出纠正,判决胥敬祥无罪。

就这样,在被关押了十几年之后,距离刑满日期还有十几天之后,胥敬祥被告知他被无罪释放了。

这一天,他也等了十几年,终于等到了。

三、对于相关法律解释的具体分析

当年在审讯胥敬祥的时候,有关机关工作人员必定对其采取了刑讯逼供。

而刑讯逼供罪根据法律规定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为。

这不仅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而且还会损坏司法公正,长期之后更会影响公众心里的司法公信力,这是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我国面对这种情况通常采取的是严厉制止。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是身份犯,也就是说主题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还是一定要采取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指的就是肉体或者精神上对产生嫌疑人产生摧残。

举个例子就是殴打或者吊打等肉体伤害行为,以及不让人睡觉轮番审问这种精神摧残,就属于肉刑或者是变相肉刑。

那么对于冤假错案我国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主要有三个途径可以解决:1.申诉2.法院启动3.检察院启动。

二审就是对上诉案件再次做出审理,而且二审的判决结果就是最终判决结果了,对于二审不得再次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效力基本等于普通二审效力,也是最终的判决结果。

而能够使二审做出修改判决结果的就是再审。再审的意义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而再审程序应该在二审结束后六个月内对法院提出再审请求,如果法院对此裁定 不予受理或者三个月内之内没有做出相应回复,那么我们就可以向二审所在地的检察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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