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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水利厅_地方水利】
【本站6月30日讯】为根本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非法采砂屡禁不止、河湖“四乱”反弹严重等问题。泰顺县创新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在“畅通机制”“深化监管”“优化配合”“数字赋能”上持续发力,构建跨系统、全链条、高效能的监管执法体系,实现河湖保护由“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的转变,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泰顺经验。
一是畅通联动机制,强化保障聚合力。泰顺县河长办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协同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协调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督查督办、日常联络等五项工作机制,检察长与河湖长开启常态化联动工作,形成河湖保护合力。2021年以来,“双长”累计开展联合巡河21次,发现涉河涉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条,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32份,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县域水环境持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二是深化双向监管,聚焦问题促整改。落实双向主动通报和移送案件线索监管执法模式,泰顺县河长办定期将违法问题线索通报检察机关,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移交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主动参与问题排查,对属于职能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实施检察监督。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由检察机关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如“泰顺县司前至筱村公路改建工程第SG02标段”项目弃土侵占珊溪水库库区,损害公共利益,依托“双长”协作机制,县河长办立即将有关情况通报县检察院,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有力推动问题整改。
三是优化监检衔接,密切配合保质效。优化联合协作。不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就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开展联合行动等方面进行协商,推动河湖保护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强化联合行动。针对本地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每年选取多个领域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专项整治,以点带面,商议解决措施、推进问题整改。深化联合巩固。针对河湖污染问题动态性、反复性和随机性的特点,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暗访检查和巡查监督,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不回潮。
四是创新数字赋能,智慧协同提效能。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有机融入数字化监管体系,创新搭建“水域监管一件事”数字应用,将涉及基层治理的水域监管事项集成为全量归集、高效联办、闭环运转的“一件事”。同时上线6个部门、19个乡镇水域监管责任清单,细化30类138项涉水事项,实现水域事项从问题下发、流转、处置、反馈、销号全过程协同管理,有力提升水域监管运行效能。
信息来源:泰顺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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