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除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申请条件:
1.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企业,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不含参公单位),市县民政部门登记发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登记发证的民办高校,市司法局年检的律师事务所;
(2)注册地在太原市域内;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2.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其中高校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参加工作,入职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的需为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放宽到不少于1年),或与用人单位已累计签订并履行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太原市户籍,其中高技能人才需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5)来并工作后购买太原市域内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购买近亲属住房)的,可申领购房补贴。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本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为1200元、1000元,高技能人才为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
➤推荐阅读:
太原租房补贴政策
Copyright @ 2015-2022 海外生活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0036824号-21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