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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瞻宝石城市公益性公墓。
2020年5月,秭归县委县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在宜昌市率先打响殡葬改革第一枪,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改革土葬、推行火葬”为目标,启动殡葬综合改革三年行动,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绿色殡葬改革”新路径,开创了秭归文明绿色生态殡葬事业新局面,打造全省殡葬改革“秭归山区样板”。
火葬改革成功推行。坚持惠民殡葬,除国家公职及离退休人员外,新亡人员在两年过渡期内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对生态安葬按照每例1000元的标准给予逝者家属一次性奖补。按2000元/副的补助标准对茅坪镇内持有的成品棺木有序回收。2022年3月16日起,在茅坪镇全域实行火葬,无一例违规安葬或套棺安葬的现象发生,生态安葬218例,生态安葬理念蔚然成风。
土葬改革深入人心。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凡新亡人员一律由家属向村(居)委会报告,一律由村(居)委会指定安葬地点,一律深埋不留坟头,推广卧式碑、倡导不立碑。深入开展“双禁”行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和超标准墓碑),下重拳整肃祭祀用品市场和墓碑生产市场,不易降解祭祀用品退出丧葬用品市场,卧碑全面替代了高大的立式豪华碑,殡葬用品市场规范有序。
殡葬乱象标本兼治。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硬要求,“活人墓”一律拆除并复垦复绿,“三沿五区”豪华墓一律整治,秭归县累计整改豪华墓1688座,治理散葬坟墓2785座,1276座“活人墓”全部拆除并复垦复绿,实现“墓园变果园”“墓区变景区”,“三沿五区”见绿不见坟。
殡葬设施全面提质。按照城乡有别、区域有别的原则,分片联建、多村联建的方式,“依山就势、曲径通幽、林下深埋、生态环保”的思路,秭归县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52处,已建成19处,形成了“林中建墓、墓园成游园”“园中建墓、墓园成果园”两种模式,实现了“占地小、碑卧倒、硬化少、绿化好”的目标。投资2059万元新建火葬基础设施,填补了该县火葬设施空白。
2021年10月9日,宜昌市殡葬改革现场会在秭归召开,各县市区纷纷组队,先后28批次296人次考察学习秭归殡葬改革经验。在秭归殡葬改革的示范引领下,宜昌市积极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以推进基层治理改革为突破口,持续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移风易俗的引领者。发挥群众自我管理作用,成立村(居)红白理事会,把丧葬习俗改革和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推广秭归县新亡人员实行报备制度和“三个一律”的工作经验,积极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厚养礼葬、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
长阳县殡葬改革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式发展。2020年以来,长阳县紧紧围绕“留青山、护绿水”这一发展理念,坚持绿色生态为引领,深化为民惠民服务,将殡葬改革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切实加快民族地区殡葬改革工作步伐。目前,长阳共建1个县级殡仪服务中心、3个镇级公益性公墓、6个集中安葬点,谋划建设1个县级骨灰堂。长阳不论是殡葬硬件设施设备,还是殡葬服务软实力均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式发展。该县投资2200万元对县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对3个镇级公益性公墓进行扶持;县级骨灰堂新建项目即将启动征地程序,新建火化车间已投入使用,正式结束民族地区无火化设施设备历史,自2023年4月5日零时起,在龙舟坪镇13个社区实施惠民殡葬,推行遗体火化。在县殡仪馆办理丧事,且在公墓实行骨灰墓安葬的,由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减免1000元服务费。逝者骨灰安葬在金子山陵园指定区域的,给予1000元安葬补助。实行草坪葬、树葬的免除墓穴费用。
宜都市政府三次召开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三次调研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殡葬改革重难点问题。学习参考借鉴谷城、秭归等地改革经验,突出惠民殡葬的公益性,重点倾斜农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即免遗体接运费、遗体48小时冷藏费、免遗体火化费、免一年骨灰寄存费,送500元标准骨灰盒;突出生态安葬的倡导性,对群众主动进行葬式葬法改革的进行鼓励,即过渡期区域实行火葬的除享受“四免一送”外另奖励1000元,实行生态方式安葬另外奖励1000元,在散坟集中整治期内,完成原地整治,达到要求的每座奖补1000元,迁移至公墓或集中安葬点安置的,每座奖补2000元。对火葬区棺木按不高于2000元/副的标准回收。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对豪华墓、活人墓、硬化大墓及“三沿五区”内散埋乱葬坟墓进行生态化治理,达到“占地小、碑卧倒、硬化少、绿化好”的效果。按照“3+5+N”的模式规划布局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即建设3个区域性公益性公墓、5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若干个小型集中墓葬点,做到全域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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