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荔湾区大坦沙片区(AL0201、AL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征询意见公示。项目地块位于荔湾区大坦沙岛北片,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0.43公顷,包括3宗项目地块,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7.69公顷,地块二用地面积0.65公顷,地块三用地面积2.09公顷。
地块一调整包括——
用地布局优化方面,将原AL0204017、AL0204018 地块合并为AL0204017地块,并按照权属修正地块边界,调整后AL0204017地块用地面积为15279平方米;AL0204010地块用地面积由54202调整为52915平方米;加大AL0204015公共绿地面积,用地面积由7432平方米调整为8696平方米,增加1264平方米,绿地宽度由10米拓宽为15米。
(相关资料图)
规划指标优化方面,AL0204017地块用地性质由军事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计容建筑面积111846平方米,容积率7.32,建筑密度58%,绿地率27%。AL0204010 地块保持医疗卫生用地用地性质不变,计容建筑面积按历史审批由162910平方米修正为161252.9平方米,容积率由3.01相应调整为3.05,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地块二调整包括——
AL0204006地块不涉及用地布局调整,用地面积6543.82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计容建筑面积由60000平方米调整为50000平方米,容积率由9.17调整为7.6,保持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不变。
地块三调整包括——
用地布局优化,为保障开发用地的完整性,调整AL0201012、AL0201013地块边界,AL0201013地块用地面积由15359平方米调整为14844平方米;AL0201012地块用地面积由5544平方米调整为6059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增加515平方米。
规划指标优化方面,AL0201013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设施用地;容积率由6.51调整为4.8,计容建筑面积由100000平方米调整为71254平方米;绿地率 10%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60%调整为 50%;保持建筑限高120米不变。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AL0201013地块新增16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厅、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颐康服务站、物业管理文化室、居民健身场所、(含业主委员会)小区游园、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5G 基站、快递送达设施、其他商业服务设施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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